提示:请在浏览深圳瑞文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前仔细阅读下文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应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接受”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按“放弃”键。
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广告或销售要约,或买入任何证券、基金或其它投资工具的建议。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和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审阅相关产品的合同文件等以了解其风险因素,或寻求专业的投资顾问的建议,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产品的价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变动,而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其未来的表现,本公司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网站所发布的信息、观点和数据有可能因所基于的信息发布日之后的情势或其他因素的变更而不再准确或失效,本公司不承诺及时更新不准确或过时的信息、观点以及数据。本公司并不对第三者所提供之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充足性或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本公司或其股东及雇员概不对于本网站内第三者所提供之资料的任何错误或遗漏负任何法律责任。
深圳瑞文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